天山网讯 (记者杨国林 通讯员孙世强报道)赵某带俩孩子去朋友刘某家串门,发现家中只有其女儿一人,丧失理智的他将自个孩子打发出门,将朋友女儿强奸。依照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犯强奸罪的赵某,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。
赵某和刘某是同乡,早在几年前两家人相识成为朋友,同在本市一家农场种植棉花。刘某经济状况比赵某好些,在新疆库尔勒市内塔指东路购买了一套住房,平时夫妻忙于农活,此住房只有14岁女儿阿蓉(化名)一人居住。阿蓉乖巧懂事,读书也很用功,让刘某很放心。每逢过年过节时,刘某会邀请赵某来家作客,而赵某到市区逛街时,也会带上自己的女儿和儿子到刘某家玩,两个孩子和阿蓉在一起玩得很开心,两家人关系处得也很融洽。
2013年10月1日17时许,赵某带着11岁的女儿和4岁的儿子进城玩耍后,去塔指东路刘某家串门。因刘某那段时间一直招呼工人拾棉花很忙,到楼下,赵某让俩孩子上楼去看看阿蓉姐姐在不在家,如果家中无人,便带孩子回农场。俩孩上楼后不久,便趴在楼梯窗口喊他上楼,说阿蓉姐姐在家。赵某来到屋内,看到阿蓉坐在电脑桌前玩电脑,他便心不在焉地看着电视,但儿子太调皮而且太吵,赵某便打发两孩子下楼去买零食。而此时,赵某转身走到阿蓉身边,一把将其抱上床,阿蓉明白他要干什么拼死反抗,但最终无法抵住身强力壮的赵某而被强暴。事后,赵某带着孩子离开,而阿蓉伤心地趴在床上大哭。
当天,刘某夫妻在农场忙至21时许,其妻子吴某才回市区里的家,打算当晚把女儿接到农场过国庆节。因家门钥匙只有女儿一个人有,回到家后,吴某敲了几分钟门都没人回应,吴某以为女儿外出,只好在楼下等。近半小时后,双眼红肿头发凌乱的阿蓉才从楼上下来,看到女儿这副模样,吴某不知女儿遭受到了什么委屈。在她的追问下,阿蓉道出了被赵某强暴经过。吴某听后立即打电话告诉了丈夫刘某,得知女儿被朋友强奸,刘某从农场赶回到家,看过女儿后便去市公安局报了案。
2013年10月2日,涉嫌犯强奸罪的赵某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,10月15日被逮捕,后一直被羁押在市公安局看守所。
近日,库尔勒市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对赵某涉嫌强奸作出量刑。赵某违背妇女意志,以暴力手段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,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;被害人年仅十四周岁属未成年人,应从严惩处。依照《刑法》相关规定,犯强奸罪的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。
文章关键词: 强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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